一、总则
1.为了合理管理考古与艺术博物馆(以下简称“博物馆”)的拍摄活动,保证文物安全和参观秩序,特制定本预约拍摄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希望在博物馆内进行拍摄的个人、团体及媒体机构。
3.拍摄活动应遵循不干扰其他观众参观、不影响展品安全的原则。
二、拍摄范围与限制
1.博物馆允许对公共展览区域进行拍摄,但须遵守相关规定。
2.对于特殊展览或限制拍摄的展区,需经过特别许可方可进行拍摄。
3.严禁使用闪光灯、三脚架、专业摄影设备等可能对展品造成损害的设备。
4.禁止对展品进行近距离拍摄或使用任何形式的冲击波、激光等危险光源。
三、预约流程
1.预约申请:拍摄者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博物馆宣传部门提交书面拍摄申请,说明拍摄目的、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2.审批流程:宣传部门审核拍摄申请,根据展品保护要求和参观秩序决定是否批准。
3.确认通知:审批通过后,宣传部门将发放拍摄许可证,并与申请人沟通具体拍摄事宜。
4.现场管理:拍摄当天,宣传部门或安保人员将现场监督拍摄活动,确保规定得到遵守。
四、拍摄规范
1.拍摄者应遵守博物馆的所有规章制度,尊重其他观众的权利。
2.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触碰或靠近展品。
3.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或传播任何照片或影像资料。
4.对于违规拍摄行为,博物馆有权终止拍摄并要求立即停止。
五、责任与义务
1.拍摄者应对自己的拍摄行为负责,确保不对展品和他人造成伤害。
2.如因拍摄活动导致展品损坏或参观秩序混乱,拍摄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博物馆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拍摄支持和协助,确保拍摄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