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与艺术博物馆

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2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处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发[2020]445号)、《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师以外系列)》(校发〔2017〕24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馆内党政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分层与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2月,考核工作于当年12月份进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2020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赵宾福  副组长:唐淼

工作人员:王丽婷、杨平、赵莹、陈爽

五、工作内容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年度内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服务的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对象

根据我馆人员分类,具体按党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进行考核。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

1.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等的情况。

2.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三)考核档次

2020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为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

1.党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专业技术水平一般,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四)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1.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差,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不足30个工作日的,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不足15个工作日的,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2.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极差,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的,旷工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3.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6个月(含6个月,并按足月计算)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

4.考核年度内新调入(含军队转业)的教师,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5.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教师,可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教师,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档次。

7.受到警告处分的教师,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教师,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教师,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8.受党纪处分的教师,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9.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师,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六、工作程序

(一)填写相关材料

馆内所有考核人员填写附件2《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教师、实验技术以外人员)》,撰写《2020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wanglt@jlu.edu.cn,纸质版经本人签字后交至106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周五)下班前

(二)组织2020年度总结考核工作会

12月31日上午9点,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的2020年度总结考核工作会。

(三)确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馆员2020年度工作定性及定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报送考核材料

相关考核材料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考核评价科。

七、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职务聘任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正常晋升职务、职级。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基本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予晋升职务、职级,该不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年度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连续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职务职称并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

(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务、职级,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等。

(七)连续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适当增加业绩津贴奖励。

                                                     

 

附件1: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师以外系列)

附件2:《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教师、实验技术以外人员)》

 

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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