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了推进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的建设,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弘扬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与艺术理念,发扬志愿者精神,给在校师生及所有具有奉献精神的社会志愿者朋友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展现个人才能的综合平台,本馆特制定此章程。
志愿者服务宗旨
一、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本馆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在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留档的志愿者,即经过培训,通过志愿者考核,并在本馆建立档案的志愿者。
三、志愿工作应以服务公众为己任,以无私奉献为原则,通过自身对社会的服务,传播历史与艺术知识,丰富公众体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向观众提供咨询、免费讲解服务。
二、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展览相关工作。
三、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与公众相关的工作。
四、协助工作人员进行活动的策划和具体实施。
五、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与藏品相关的工作。
六、协助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办公相关工作。
七、协助博物馆网站、微博等电子平台的运营等。
(本馆会依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其它的临时岗位或长期岗位。)
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条件
(一)热爱博物馆事业,有志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身心健康,有爱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能够流畅的使用普通话或者外语,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志愿工作报名者与被推荐者必须经过本馆的考核,合格者才可接受聘任。
(五)有固定的可自由支配时间,能够按时完成志愿工作。
(六)严格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本馆工作人员的工作。
1. 大学生志愿者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品貌端正、身心健康、普通话发音纯正、吐字清晰(有特殊才能的除外),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2. 社会志愿者
(1) 本馆直接面向社会或通过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的推荐,招聘志愿工作者。
(2) 年龄在18-6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3) 品貌端正、身心健康、普通话发音纯正、吐字清晰(有特殊才能的除外),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招募流程
(一)根据招募条件直接寄送报名简历、现场投递简历,或在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官方网站上报名。
(二)应聘者须出示身份、学历证明。
(三)应聘者须参加本馆组织的面试。
(四)每期通过考试的应聘者参加本馆组织的为期一周的“新志愿者岗前培训”。
(五)完成培训的应聘者参加“实地讲解”或其他形式的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一、使用本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
二、优先参观本馆的陈列展览。
三、对本馆举办的教育活动及其他活动,有优先参与权或一定程度的优惠。
四、参与并协助我馆进行相关方面的专题研究和讨论。
五、参加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六、就志愿者服务工作对志愿者管理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有权对博物馆其他方面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
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其它规定。
三、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围绕博物馆藏品管理实务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五、围绕博物馆展陈实务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六、围绕博物馆宣传教育实务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七、围绕博物馆公众需求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志愿者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在岗,按时签到,以便记录每次活动情况,并经过本馆的确认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本馆向志愿工作者发放胸卡式名牌,志愿工作者工作时必须佩戴此胸牌。
三、志愿者凭证(胸牌、志愿服务吊牌)出入本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志愿者资格。志愿者胸牌、志愿服务吊牌等若遗失,应及时来馆补办。
四、志愿工作者接受所属服务部门的指导及其所安排的岗位和工作,并按时按量的完成,如有特殊要求可向所属服务部门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志愿工作者应参加本馆的业务培训,掌握博物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本馆将在每个学期内不定期举办再学习,以巩固业务知识。
六、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联系本馆工作人员,求得更好处理。
七、服务期间,志愿者上午8:20到岗,下午16:00离岗。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早退者,3次以下予以口头提醒,达3次以上者,本馆将取消志愿者服务资格。
八、参加志愿者服务应准时到岗,预定的服务时间一般不作变更,如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志愿者团队负责人申请,由该负责人及时安排好人员调剂工作。申请请假方式如下:
(一)可自行找人替换,但必须上报志愿者团队负责人备案,被委托志愿者应按时到岗服务。工时和履约情况记入被委托者名下。
(二)如自行替换无法实现,可以通过志愿者各小组负责人进行调班。如组内仍无法实现,组长需上报志愿者团队负责人,进行统一协调安排。
九、志愿工作者的工作时间由有关部门与志愿工作者本人协商确定,一般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除特殊情况外,商定的工作时间不予变更。
十、入馆服务时应佩带好志愿者胸牌到咨询台报到并进行登记,服务完毕后离馆时,须登记离馆时间,并由志愿者负责人如实确认志愿者当天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时间。
十一、本馆针对在校学生的志愿工作期限为一学期,针对社会志愿者的志愿工作期限为一年,时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如本人希望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须重新提出申请。
十二、学生志愿者一学期内累计服务时长满20小时者,即为合格。本馆将向其开具具体服务时长证明。对于工作满50小时的志愿者予以★★★星级荣誉,满60小时的予以★★★★星级荣誉,满70小时及以上的予以★★★★★星级荣誉。所得荣誉将在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或荣誉证书中予以体现。
(一)
1. 对于参与讲解的志愿者,一般讲解的(服务于零散观众的),每次增加1小时志愿服务时长;带团讲解的,每次增加5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2. 对于参与值班的志愿者,遇节假日(元旦、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志愿服务时长按照双倍计算累计,登记方式为“基本服务时长×2”。
(二)对连续为博物馆服务3年以上(学生志愿者服务时间达210小时、社会志愿者服务时间达270小时),或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可获得本馆“博物馆之友”的称号,并颁发证书。
十三、对学生志愿者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累计服务150小时以上,社会志愿者连续工作三年,且累计服务330小时(约三年)以上者,本馆将会适当予以奖励。
十四、作为公众服务岗的志愿者,应做到以下几点:讲解时间应保证30分钟为宜,观众流量较大时,为避免拥堵,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
(一)讲解时不能接听电话或携带与讲解无关的物品,并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
(二)不得索取或接受观众的任何实物酬劳或小费。
(三)定期搜集、整合观众参观信息,做好统计、整理工作。
(四)以自身力量积极通过口头宣传、大众传媒等宣传途径向社会推介本馆。
(五)遵守公众服务部规章制度。
十五、作为藏品管理岗的志愿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藏品部规章制度。
(二)注意保密藏品信息,对于藏品信息保证不做备份、不外泄,不携带移动存贮设备。
(三)注意藏品安全,不随便进入库房区。
(四)接触藏品时,要小心谨慎,避免一切有损于藏品的潜在危险。
(五)在志愿服务时,不接待外来人员。
十六、作为展陈策划岗的志愿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维活跃,积极思考,有创新意识,乐于接触新鲜事物。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外联能力。
(三)有团队精神,能良好的与他人沟通、合作。
(四)以本馆馆藏为基础,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提出展陈方案。
十七、发生以下情况将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组织:
(一)学生志愿者1个月内没有到馆服务,并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或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
(二)社会志愿者3个月内无特殊情况,并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年内服务时间未达到60小时,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
十八、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一)口头提醒警告3次无效者。
(二)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
(三)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
(四)工作态度消极,多次受到观众投诉者。
(五)违反本章程者。
十九、志愿工作者在本馆的服务活动中必须使用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二十、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形象的志愿者,将予以辞退;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十一、本馆将为志愿者建立电子档案,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有不良记录的志愿者,将不能再次进入本馆的志愿者队伍。
补充:公众服务部负责对志愿者上岗服务的监察、抽查和巡查工作。主要监察志愿者是否符合上岗要求,讲解内容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到岗服务等,并定期对监察、抽查和巡查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公布。
志愿者培训办法
一、培训时间:2-7天。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通过业务讲座、视频教学、实地讲解示范、自我练习等方式逐步熟悉工作内容。
(二)培训内容:
1. 博物馆业务知识(大二以上考古及博物馆学专业学生除外)。
2. 服务礼仪(大二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学生除外)。
3. 讲解技巧(大二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学生除外)。
4. 历史、文物、美学等知识讲授(大二以上历史专业、艺术类专业、考古及博物馆学专业学生除外)。
5. 陈列、展览现场讲解示范。
(三)志愿者通过上岗实地讲解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志愿者考评办法
为了更好地掌握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对志愿者的工作有一个规范合理的考核,将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定。
(一)各岗位的负责人将会在每次志愿者服务后对志愿者做出评定,并记录在案。
(二)每年志愿者组织将结合各方面所得的信息,对各岗位的志愿者做出最终工作评定,将所得结果记录在本馆志愿者档案内,对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考评依据:统计全年的工作量、出勤情况、参加培训记录、观众留言等各方面情况。
一、志愿者业务技能讲解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1. 内容:仪表仪态、讲解内容、语言表达、其他。
(1)仪表仪态
①.着装正式规范,干净整齐,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②.注意站姿站位,不要背对观众,尽量不遮挡观众视线。
③.手势要简洁、明晰。
④.表情真实自然,庄重不呆板。
⑤.在讲解过程中保持微笑,亲切自然。注意引导观众和与观众的交流互动。
(2) 讲解内容
①.知识点掌握准确,没有硬伤。对史料的应用,应注意严谨性。
②.历史线索清晰,讲解内容流畅。
③.理解展陈意图,注意史物结合,在介绍具体文物时应该突出重点。
④.在每部分之间应注意加入适当的连接语,单元结尾处注意总结,讲出通史陈列每个历史时期的特点。
⑤.尽量避免讲解在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
⑥.尽量避免使用绝对的表述,如最、所有等。
⑦.不应加入与展陈无关的内容,如个人经历、个人对文物和历史的品评。
(3)语言表达
①.用词恰当准确,避免啰嗦表达,避免过多口头语或象声词。
②.吐字清晰、语速适当。
③.讲解语应当深入浅出,避免过于书面的语言。
(4)其他
①.根据考核人员的要求,严格把握考试的时长,并具有一定的概括总结能力,随时调整讲解内容。
②.如展厅内还有其他讲解员、志愿者正在进行考核或讲解,应注意避让。
2. 要求:能熟练掌握讲解词内容,并在本馆确认及符合历史事实的前提下,作适当的延伸与补充;普通话较为标准,语言通俗易懂,表达平易近人;服务礼仪,讲解态势比较到位,能恰当运用讲解技巧。
(二)考核方式:现场讲解,随机问答
二、非讲解工作考核
非讲解岗位的志愿者,按照所提供服务类型的不同,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其他形式的考核。
本章程自即日起生效
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
公众服务部
附则(讲解礼仪规范)
志愿者讲解礼仪规范
一、 讲解服务礼仪
(一)接待礼仪
1. 迎接观众应守时,提前到岗等候观众;接待预约观众时提前10分钟到岗迎接,如果观众在预约时间没到展厅,再等候15分钟后方可离开。
2. 讲解时使用敬语,开始时应向观众表示欢迎,讲解过程中需要提示观众注意的地方应使用礼貌用语,讲解结束时向观众表示感谢并欢迎再次光临。
3. 在开始讲解前应先询问观众的参观需求,按照观众要求的内容、时间进行讲解,中途不得因个人原因终止讲解。
4. 耐心回答观众提出的问题,如果当时无法回答要如实相告,或记录下来待找到答案后告知观众。
5. 尊重各国家、民族、地区观众的习俗和信仰,讲解时照顾观众感受。
6. 对于生理上有障碍的观众既要照顾周到,又要把握尺度。
7. 讲解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可在讲解期间接打手机。
8. 讲解时不能与熟人闲聊、搭讪,影响观众正常参观。
(二)讲解礼仪
1. 讲解时应始终面向观众,不要把后背朝向观众。
2. 用手或讲解杆指示文物时要准确,不能随意晃动;不要反手指示照片、文物。
3. 讲解时不能倚靠墙壁、展柜。
4. 站立时可双手垂直,也可以交握于体前;讲解时不能将手插进口袋、不能叉腰、不能将手臂抱于胸前或背在身后。
5. 双脚自然垂直站立,不要不停走动,不要叉开双腿,不要单腿抖动。
6. 讲解时目光稳定,不能东张西望、左顾右盼。
7. 讲解线路应尽量合理、流畅,不要过多折返。
8. 避免各种下意识的小动作,如搔头皮、挖耳朵、抠鼻孔、揉眼睛、打哈欠等。
二、仪表、服饰礼仪
(一)着装要求
1. 上衣
应为出席正式场合的服装,如西装、夹克等,不能穿毛衣或不带有袖子的服饰讲解;服装的颜色应以素色为主(暗格、条纹除外),颜色、图案、样式不要过于夸张和个性化。
2. 裤子
应以正装裤子为主,颜色、样式不要过于夸张和个性化,不能穿短裤讲解。
3. 裙子
女同志的裙子应与上衣搭配协调,不能穿超短裙。
4. 鞋
样式应与正式服装相匹配,以皮鞋、便鞋为主,鞋袜颜色不能过于夺目,不能穿拖鞋和无后跟的鞋上岗讲解。
5. 其他
不能戴帽子和披肩等不适合正式场合的相关配饰讲解。
(二)仪表
1. 头发要长短适度,男同志头发不能长过眉毛和衣领,鬓角长度不能超过耳朵下端。女同志长发要束起,不能披长发讲解。发型要端庄、大方,颜色不能过于鲜艳。要保持头发的整洁,不能有异味和头屑。男同志不能蓄须。
2. 面部要整洁,上岗前要自检。女同志妆容要淡雅,不可过于浓艳。
3. 讲解前不能吃带有浓重气味的食品,如葱、蒜等。
4. 饰物要简单,不能过于繁杂、夺目,以不超过三件为宜。
5. 讲解时身上不要带有浓烈的烟、酒、香水气味。
6. 指甲要保持清洁,不宜过长,不要涂染颜色过于鲜艳的指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