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与艺术博物馆

展厅管理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展厅是我馆直接与参观群众接触的第一线,为管理好开放地区,保证安全开放,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展厅安全工作的管理

(一)展厅的安全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二)按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保卫科做好每日启门(早820分)、封门(晚1600分)检查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每日启门检查时,非展厅人员不得进入展厅,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的,须经保卫科同意,并由保卫科通知办公室。

(四)每日封门后至次日启门前,值班人员可以进入展厅内,按规定路线和区域检查;如因有异常情况而进入展厅内或进入室内检查的,保卫科应于次日启门前通知相关领导;如因其他工作需要进入展厅内的,须经保卫科值班员批准,并应在次日启门前,由保卫科通知办公室。

(五)在展厅内布置陈列或施工的,有关部门在布陈或施工前要与办公室和保卫科取得联系,并与保卫科共同负责布陈与施工地区的安全工作。

(六)每日开馆时,由保卫科指派相关人员维持展厅秩序,保证每个楼层均有一名安保人员每日在岗并实时巡视。

(七)一般观众按规定不能进入的陈列室和非开放区,我馆职工未经馆长批准,不得将任何人带入。

(八)参观非开放的陈列室或在非开放的陈列室内拍照,要经过馆长批准,并由行政管理人员通知有关部门。

(九)展厅内禁止吸烟、明火及各种危险安全隐患。

(十)展厅内禁止嬉戏打闹。

二、展厅内陈设与设施的管理

(一)展厅内陈设文物的日常管理,由公众服务部和保卫科共同负责。

(二)馆牌、文字说明牌等的设置与管理,临时通告牌、导引牌、观众止步牌等各种标志牌等为观众服务的设施的管理,由公众服务部负责。

(三)展厅内使用的电器设备、线路灯具、热力设备、管线及上下水管道的维修管理,由行政办公人员负责。如有危及开放安全的维修工程,须在当日内采取有效措施。

(四)展厅内各种陈设文物和各种服务设施的移动,须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商讨决定,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

(五)展厅内各种设施的增减,必须经馆长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展厅各种设施的管理保护,由保卫科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解决不了的要通知馆长办公室。有关岗位人员要认真巡视,发现损坏,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转告行政管理人员妥善解决。

、环境卫生管理

(一)展厅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吉林大学后勤处按照环境卫生工作的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打扫与管理。

(二)在展厅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负责施工地区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整洁面貌。

(三)展厅各种陈设设施的日常清洁打扫工作,由吉林大学后勤处指定专人负责。

四、其他管理事项

(一)公众服务部、保卫科共同管理与维护展厅的参观秩序。另,保卫科负责管理行驶、停放车辆等交通秩序。

(二)在展厅工作的人员,要遵守《展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三)在展厅工作的人员,均应执行并有责任维护本规定。发现有人违反本规定,要主动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报告主管领导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四)在展厅工作的各个部门,应按本规定,结合本职工作,分别制定出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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